(1) 纖維在紡紗時,或紗線在織造及染整時,織物中之紗線纖維受外力作用而伸長或變形,同時紗線纖維及織物結構產生內應力,在靜態干松弛狀態,或靜態濕松弛狀態,又或在動態濕松弛狀態、全松弛狀態下,不同程度內應力之釋放,使紗線纖維及織物回復至初始狀態。
(2) 不同的纖維及其織物,其縮水程度都不同,主要取決于其纖維的特性-親水性纖維的縮水程度較大,例如棉、麻、粘膠等纖維;而疏水性纖維的縮水程度較少,例如合成纖維等。
(3) 纖維在潤濕狀態時,因浸液的作用下產生膨化,令纖維直徑變大,如在織物上,迫使織物之交織點之纖維曲率半徑增加,引致織物長度縮短。例如棉纖維在水的作用下膨化,橫截面積增大40——50%,長度增加1——2%,而合成纖維則對熱收縮,如沸水收縮等,一般5%左右。
(4) 紡織纖維受熱條件下,纖維的形態及尺寸發生變化及收縮,降溫后亦不能回復到初始狀態,稱為纖維熱收縮。而熱收縮前與熱收縮后的長度百分比稱為熱收縮率,一般以沸水收縮測試,在100℃沸水中,纖維長度收縮的百分率作表示;亦有用熱空氣方式,在超過100℃的熱空氣中測其收縮的百分率,亦有用蒸氣方式,在超過100℃的蒸氣中測其收縮的百分率。纖維因內部結構及受熱溫度、時間等不同條件下表現亦不同,例如加工滌綸短纖的沸水收縮率為1%,維綸沸水收縮率為5%,氯綸熱空氣收縮率為50%。纖維在紡織加工及其織物的尺寸穩定性有著密切的關系,為后工序之設計提供一些依據。